全市城鄉居民:按照省人社廳統一要求部署,我市于5月-8月開展“專項整治違規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百日攻堅”行動,全面核查追繳。違規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,從嚴整治死亡冒領、重復領取待遇、假冒身份騙取養老金等違法違規行為。
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領取人員死亡,其近親屬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領取待遇手續。
二、領取人員死亡,未申報注銷手續,繼續違規領取待遇的,必須及時返還。拒不返還的按照《社會保險法》88條規定,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。構成犯罪的,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,并立案追繳。
三、同一時間段內重復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、機關事業保險待遇、企業職工保險待遇的,必須退回重復領取的養老金,每人只能享受一種養老保險待遇。
欺詐冒領養老金已觸犯刑法涉嫌犯罪,即日起,針對違規領取養老金的事件絕不姑息,發現一起查處一起,一旦查實將依法依規處理。希望參保人嚴格遵守社會保險法律法規,有冒領行為的自覺、主動足額退回養老金。同時,希望社會各界監督、舉報欺詐冒領養老金行為,維護養老保險基金安全。
特此公告
肇東市養老保險經辦服務中心
2020年6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