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進一步嚴明疫情防控期間紀律要求的通知
各鄉鎮(辦事處)黨委、市直各黨組(黨委):
當前,全國疫情呈多點散發,我省綏芬河、東寧市出現多名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。1月26日,我市亦出現無癥狀感染者1人。鑒于目前我市疫情防控的嚴峻形勢,為確保防疫及各項工作順利進行,現就進一步嚴明疫情防控期間工作紀律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嚴禁不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。所有領導干部必須在崗,手機保持24小時暢通,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履職盡責、守土有責,自覺服從組織安排。
二、嚴禁在執行疫情防控工作決策部署要求時做選擇、搞變通、打折扣。必須嚴格落實市委市政府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下達的命令、指令,做到立說立行、令行禁止。
三、嚴禁頂風違紀、置若罔聞。不得在疫情防控期間組織或參加各類聚會聚餐等群體性活動,必須服從防控管理,帶頭不聚集、不扎堆,不離肇。
四、嚴禁瞞報、漏報、遲報、錯報和謊報疫情及防控工作重要信息。全體黨員干部要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,不得瞞報、漏報、遲報個人旅居史、接觸史等涉及疫情相關情況,必須嚴格執行報告制度,主動服從管控隔離安排。
五、嚴禁通過互聯網、社交軟件等編造和擅自復制、翻拍、發布、傳播、泄露未公開信息資料。必須嚴格遵守保密紀律,帶頭不信謠、不造謠、不傳謠,做好群眾勸導引導工作。
六、嚴禁耍特權、搞特殊。嚴禁私闖封控區以及各類卡口、卡點,嚴禁妨礙干擾疫情防控和幫助他人逃避檢測、管控,必須積極主動配合排查、登記等防控工作。
七、嚴禁有其他違反疫情防控工作紀律和制度規定的行為。
市紀委監委將嚴肅追責問責疫情防控中推諉扯皮、消極應付、不擔當、不作為、慢作為、亂作為等問題,對違反疫情防控各項規定的一經發現一律頂格處理,依紀依規開展“一案雙查”。
中共肇東市紀律檢查委員會
肇東市監察委員會
2022年1月27日